2021年11月26日,被告人尹某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我院提起公诉,后因尹某某经济困难、听力障碍原因,第一次庭审被迫中止。此次巡回法庭设立在南港镇鹿起村村委会,一方面方便被告人参加庭审,另一方面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达到“谁办案,谁普法”的效果。
庭后,公诉人向被告人及现场人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诫大家不义之财不可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时要守好自己“钱袋子”,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