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证会上,陈盛源检察长首先介绍了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请监督的理由。随后,向听证员、申诉人详细阐述了该起民事申诉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以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理由、依据。听证会上,还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期间,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申诉人当场表示将认真考虑检察机关和听证员的意见。听证会后,承办人还就申诉人思想和心理进行疏导和引导,努力让申诉人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以此巩固听证效果。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职尽责,加大力度,扩大听证的规模和数量,充分发挥简易听证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进一步推动实现诉源治理。
检察官释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在案件的办理中全面推开简易听证工作,简易听证是以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的一种办案方式,也是实现检察机关及时有效办理法律监督案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检察工作一项常规化的办案措施。同时,简易听证也是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进一步升华,既从程序上对信访人进行解答,又从实体上予以回应。突出了听证的当场性、简便性和实效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