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65bet世界杯官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_365体育旗下APP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位本级决算。
三、2014年度公共财政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财政决算收入101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3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公共财政决算支出1006.99万元。与2013年公共财政决算合计 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增加(减少)万元,增长(降低)12%。
四、2014年度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1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3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五、2014年度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3万元,占61.68%;项目支出385.86万元,占38.3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招商引资事务的各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988.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02.57万元,侦查监督支出385.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万元。
六、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决算为38.70万元,较上年减少59.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万元,共接受国内接待218批次,共计2600余人次,公务接待总数较上年减少46.6%,主要用于院机关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0 万元,较上年减少21.5%,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14年,机关共有车辆13辆。2014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采购。2014年度未出现因公出国(境)情况。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