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先后荣获“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等荣誉,连续多届被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还荣获“安徽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
狠抓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警学习例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会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以案为戒”警示教育,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四个实施方案,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撰写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感悟,切实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注重形式多样,提升学习效果。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等网络教育资源,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参加“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党史知识线上答题;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的检察故事”主题征文比赛;举办“传承红色基因 厚植家国情怀”“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道德讲堂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全覆盖。
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借助六安红色资源禀赋,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皖西烈士陵园开展领导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举办“七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强国复兴有我”“放飞中国梦、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活动,组织检察干警及子女参观大别山革命历史纪念馆、龙河口水库纪念馆,组织党员参观独山苏维埃城、立夏节起义旧址、西镇暴动纪念馆等,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根植为民情怀。
强化组织建设,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召开党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机关党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等,指导督促机关各党支部扎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职责。以党建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实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重点整治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三会一课”走过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落实以党建带群建,发挥院工青妇、关工委、检察官协会优势,举办征文大赛、猜灯谜比赛、干警运动会等活动,激活队伍活力,凝聚检察力量。
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配优配强支部领导班子,夯实组织基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谈心谈话、参加组织生活、上专题党课等形式,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深入指导各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组织生活会。严把政治标准,持续做好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
强化法律监督,践行司法为民
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2022年1至10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970人,审查起诉3109人,监督立案72件、撤案114件,纠正漏捕25人、漏诉38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核查纠正漏管2人、脱管16人。民事检察监督提出抗诉35件、提请抗诉49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2件,立案195件,起诉32件。多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打造党建品牌,推进融合发展。实施党建“领航计划”,打造“精致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随机分案制度,减少司法腐败滋生空间。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四大检察”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监督。持续优化司法便民服务,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把“主题党日”活动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起来,开展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扎实开展“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办理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检察人员宗旨意识和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