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马鞍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宋金虎涉嫌受贿罪一案。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宋金虎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雨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鞍山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项目承接、工程建设、安全检查、证照办理、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2.4572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金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金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及群众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