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手中有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虚构领导人批示,诱骗被害人进行投资......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杨某某、卢某某、张某某为首的13人电信诈骗团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该诈骗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卢某某、张某某三人为首,由杨某某负责购买微信号、银行卡、诈骗平台及招募员工,卢某某和张某某负责资金操作变现。
2021年3月,三人安排业务员进行微信“养号”,在微信群内添加好友,同年4月,三人召集其他十名团伙成员于某会议中心酒店开始实施诈骗,期间该团伙构建虚假新能源投资项目平台,在各种微信群及微信好友聊天中大肆宣传该虚假平台,声称该项目系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国家领导对该项目进行批示指示,以吸引受害人投资并承诺每天返还3%的投资额,计划等到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额时,挂停平台实施收割,仅十余天,该团伙利用该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受害人共计150余人,诈骗金额达30余万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该团伙全部成员于2021年4月21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电信诈骗团伙隐瞒真相,以网络投资为诱饵,虚构国家相关部门影响力,诱导他人投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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