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实效,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2021年3月12日上午,叶集区委警教办组织区委、区直单位、各乡镇党委等领导同志100余人旁听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吕某某危险驾驶一案。被告人吕某某系叶集区某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其于2020年11月5日因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 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6.5mg/100ml。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依法履职,通过法庭讯问、证据展示,用确凿充分的证据,精炼准确的语言指控犯罪,并用法理与情理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被告人吕某某自愿认罪,真诚悔罪。
2020年以来,我院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在全年刑事案件受案数中占比高达50.6%,其中涉案人员在机关单位、教育机构的就有6人。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也进一步了解了“喝酒开车”的严重后果,并建议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及此类庭审活动。通过此次观摩庭审,将惩治和预防犯罪有效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