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高成豪与一名叫“柏婷玲”的女子相识并在奉节县登记结婚。7年后,“柏婷玲”声称要外出打工,便再无音信。不久,高成豪从“柏婷玲”叔叔处得知,自己的妻子并不叫“柏婷玲”,而是叫“柏燕”。
共同生活多年的妻子竟然是“假的”?高成豪赶紧前往所在地派出所查询。经确认,不仅“柏婷玲”并非真实姓名,连其身份证号码也是假的。于是,高成豪来到该县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然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不属于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事由,加上对方下落不明、已过诉讼时效等多种原因,高成豪一直未能通过诉讼离婚。
今年4月4日,高成豪通过电话向奉节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他为这桩婚姻关系画上句号。接到监督申请后,办案检察官与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从“柏婷玲”的户籍信息、结婚登记信息、高成豪邮寄的相关资料3个方向入手,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最终确定“柏婷玲”身份信息虚假,导致高成豪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事实。4月13日,该院决定予以立案监督。
4月18日,奉节县检察院邀请3名听证员与1000多公里外的高成豪进行了一场“云听证”。经示证、询问等环节,听证员们一致认为,高成豪的婚姻登记应予撤销。当天下午,该院即向民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尽快撤销高成豪与“柏婷玲”的婚姻登记,并对辖区内是否存在同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
4月20日,当地民政部门电话通知高成豪,他的婚姻登记已经被撤销。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